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培养行业短缺的实用型技能人才,筑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人才兴粮中的基础性地位。9月15日~16日,粮科所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分别在辽宁职业学院、所内实验室举办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共有来自全省83名学员参加了此次鉴定。鉴定合格者可获得“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鉴定过程中,粮科所严格执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考前和考中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鉴定考务、考试管理,圆满完成了此次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张宇莅临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现场,认真履行督导责任。